为进一步规范药包材通用名称命名,做好药包材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中药包材名称核定,我委组织有关专家草拟了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系统与组件命名原则》(征求意见稿)。2017年6月公开征求意见后,我委组织专家对命名原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。2018年7月,我委就修订稿征求了药品审评部门以及相关协会的意见,结合反馈意见形成了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系统与组件命名原则》(第二次征求意见稿)(见附件),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即日起标准公示期为三个月。
请将相关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委。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“国家药典委员会”,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;邮件名称请标注“药包材命名原则反馈意见+单位”,并同时发送反馈意见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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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系统与组件命名原则(第二次征求意见稿).pdf